奇字的行草写法 关于汉字的来历流传最广的说法是?起源最早的说法是?目前比较一致的说法是?

发布日期:2024-09-26         作者:千千百科网

  1、以和谐为主,松紧宽窄的把握,决定“风”度。游丝引带是行书的特点。但是,你看它的间架结构,大体上还是和楷书接近的。

  2、请大家注意这一笔,就是转折过来连接反趯的这一笔。没有楷书的基础,你就写不出这种笔画来。这个楷书的基础的原因。至于说,反趯这一笔之后,里面的“虫”字竖笔是出头的好,还是不出头的好,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古人这两种写法都有。

  3、不管是行书还是楷书,包括后面的草书,一定要注意左撇和右边反趯这一笔中间的这个宽度。如果太宽了,这个字就散了;太紧了,这个字就会显得过于勒得慌,就会感到喘不过气来。

扩展资料

  行书历史:

  明代傅山说:“作字先做人,人奇字自古。纲常叛周孔,笔墨不可补。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诂,平原气在中,毛颖足吞虏。”

  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写道:“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又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人常说“字乃人之衣冠”,“品德不高,落墨无法”。 在我国封建时代,历代都把书品作为考核人品的一项非常重要条件。以书取士,要想作官,必须写一手好字。

  写不好字,别说作官甚至找个文差也很难。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踌躇满志到处巡狩,巡狩到那里,就要在那里立石记功,这些记功石碑上的字都由他的丞相李斯来写,这也说明书法艺术在秦代已明确受到重视。

  百度百科-行书

关于汉字的来历流传最广的说法是?起源最早的说法是?目前比较一致的说法是?

  汉字的起源

  从仓颉造字的古老传说到100多年前甲骨文的发现,历代中国学者一直致力于揭开汉字起源之谜。

  关于汉字的起源,中国古代文献上有种种说法,如“结绳”、“八卦”、“图画”、“书契”等,古书上还普遍记载有黄帝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现代学者认为,成系统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个人创造出来,仓颉如果确有其人,应该是文字整理者或颁布者。

  最早刻划符号距今8000多年

  最近几十年,中国考古界先后发布了一系列较殷墟甲骨文更早、与汉字起源有关的出土资料。这些资料主要是指原始社会晚期及有史社会早期出现在陶器上面的刻画或彩绘符号,另外还包括少量的刻写在甲骨、玉器、石器等上面的符号。可以说,它们共同为解释汉字的起源提供了新的依据。

  通过系统考察、对比遍布中国各地的19种考古学文化的100多个遗址里出土的陶片上的刻划符号,郑州大学博士生导师王蕴智认为,中国最早的刻划符号出现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距今已有8000多年的历史。

  作为专业工作者,他试图通过科学的途径比如综合运用考古学、古文字构形学、比较文字学、科技考古以及高科技手段等一些基本方法,进一步对这些原始材料做一番全面的整理,从而爬梳排比出商代文字之前汉字发生、发展的一些头绪。

  然而情况并不那么简单,除了已有郑州商城遗址、小双桥遗址(该遗址近年先后发现10余例商代早期朱书陶文)的小宗材料可以直接和殷墟文字相比序之外,其它商以前的符号则零星分散,彼此缺环较多,大多数符号且与商代文字构形不合。还有一些符号地域色彩较重、背景复杂。

  汉字体系正式形成于中原地区

  王蕴智认为,汉字体系的正式形成应该是在中原地区。汉字是独立起源的一种文字体系,不依存于任何一种外族文字而存在,但它的起源不是单一的,经过了多元的、长期的磨合,大概在进入夏纪年之际,先民们在广泛吸收、运用早期符号的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发明了用来记录语言的文字符号系统,在那个时代,汉字体系较快地成熟起来。

  据悉,从考古发掘的出土文字资料来看,中国至少在虞夏时期已经有了正式的文字。如近年考古工作者曾经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所出的一件扁陶壶上,发现有毛笔朱书的“文”字。这些符号都属于早期文字系统中的基本构形,可惜这样的出土文字信息迄今仍然稀少。

  文字最早成熟于商代

  就目前所知和所见到的殷商文字资料来说,文字载体的门类已经很多。当时的文字除了用毛笔书写在简册上之外,其他的主要手段就是刻写在龟甲兽骨、陶器、玉石上以及陶铸在青铜器上。商代文字资料以殷墟卜用甲骨和青铜礼器为主要载体,是迄今为止中国发现的最早的成熟文字。

  殷墟时期所反映出来的商代文字不仅表现在字的数量多,材料丰富,还突出地表现在文字的造字方式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和规律。商代文字基本字的结体特征可分为四大类:取人体和人的某一部分形体特征为构字的基础;以劳动创造物和劳动对象为构字的基础;取禽兽和家畜类形象为构字的基础;取自然物象为构字的基础。从构形的文化内涵上来考察,这些成熟较早的字形所取裁的对象与当初先民们的社会生活相当贴近,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的特征。同时,这些字形所描写的内容涉及到了人和自然的各个层面,因而还具有构形来源广泛性的特征。汉字是中国古老的文字,所以我们就不能随意改变它,让它的历史更加悠久。

  中国文字已有五千年历史,但是早期的文字,已不可得见,今传最早的文字是商代殷墟出土的甲骨文(简称甲文)。所谓甲骨文,就是刻或写在龟甲及牛骨上的文字。这些文字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另外在地下出土了很多商周时代的铜器,上面铸有很多铭文,称为钟鼎文(简称金文)。这两种文字,因为是现在所能见到最早的文字,所以又称为「古文」。

  周宣王太史籀曾做籀文(又称大篆) ,一部份籀文形体还可以在说文解字中看到。秦始皇一统天下后,李斯奏同文字,于是小篆通行,说文解字一书,就是以说解小篆为根本。汉朝以后,文字渐趋约易,隶书变成汉代通行的文字。魏晋以后,字体变为楷书,楷书书写容易,通行后就保持了相当大的稳定性,一直沿用至今。楷书通行同时,为了书写的便利,也出现行书及草书,这些都是楷书的变体.

  仓颉造字

  《淮南子?本经训》说:“昔日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大意是说,过去仓颉造字的时候,天空下起了谷子,鬼在夜里发出哭声。《荀子》、《韩非子》等古代典籍里也有关于仓颉造字的记载。到了秦汉时代,这种传说流传更广,影响更深。

  过去的历史学家们曾考证过仓颉是否实有其人,如果有,大约在哪个时代,由于缺乏确凿的史料,很难得出结论。

  有人推测仓颉是黄帝的史官。《荀子?解蔽篇》说:“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有人解释说,这里的“壹”指正道,也就是正确的规律。荀子认为,仓颉是一个因为集中使用文字而摸着它的规律从而整理了文字的专家。因此,一般认为,在汉字从原始的文字过渡到较为规范的文字的过程中,他起到了独特的作用。由此推断,这样的一个人,在汉字起源阶段的晚期,一定会存在的。

  但“仓颉造字”的说法只是传说而已。因为文字绝对不是仓颉一个人所能独创,而是在社会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有文字记事的时候,人们在集体生产劳动过程中经过观察自然的事物,并根据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而创制出来的。汉字是个庞大繁富的体系,不经过很长的时间是不能创制成功的。

  陶文

  汉字的远祖。 在中国的史前期以及有史早期,汉字产生前,最像是文字的符号就是陶文。陶文已经出土的资料很多,但它不像甲骨文那样有成文的篇幅,只有单个的符号。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到商代晚期,现在已出土的陶文以半坡陶文为最早,大约自公元前4800——4300年之间。此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时期,也都有陶文。陶文多半刻在陶钵外口缘的黑宽带纹和黑色倒三角纹上,极少数刻在陶盆外壁和陶钵底部,一般器物上只有一个陶文。对这些陶文的性质,学界看法不一。裘锡圭认为是“记号”,郭沫若认为是“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而于省吾等学者则认为已属文字范畴。唐立庵(兰)先生在谈到大汶口文化陶文时说,这“是现行文字的远祖,它们已经有5500年左右的历史了”。破解陶文很困难,至今也只有几个字能猜测它相当于后代的某字。不过,陶文与汉字有渊源关系,应该是肯定的。

  甲骨文

  殷商时代的甲骨文,是中国真正的文字。

  甲骨文,是商代(公元前1400)的文字。这些文字因为刻在兽骨或龟甲上,故名甲骨文。文字是以契刀刻划的,故又名"契文""契刻"。文字的内容,除极少数属於记事外,大部分是属于当时王公问卜的记载,故又称"卜辞"或"占卜文字"。此外,因甲骨文字出土的地方在河南省安阳县(原是殷代故都),所以又称为"殷墟文字"。严格地讲,只有到了甲骨文,才称得上是书法。因为甲骨文已具备了中国书法的三个基本要素:用笔,结字,章法。而此前的图画符号并不全有这三种要素。

  金文

  古代把铜称为金,所以人们把青铜器上的铭文称为金文。青铜最早出现在商周,形成我国历史上灿烂的青铜文化,青铜器大致可分为十余类,主要有食器、酒器、水器、兵器、车马器及各种工具等。

  西周中期起,青铜器中出现了大小相次的编钟,它是祭祀和宴食的主要礼器。青铜器中的鼎多用作煮牲畜祭天敬祖的祭祀用器,后来钟鼎还成了国家政权的象征。由于钟与鼎是青铜器中重要的礼器,所以金文又称钟鼎文。

  金文是重要的历史资料。《礼记》说:"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汉《铭论》说:"钟鼎礼乐之书,昭德纪功,以示子孙。"以此显示,金文主要是为统治者祭天敬祖和歌功颂德之用的。铭文的书法艺术与青铜器的造型艺术是一个整体,正是金文线条章法的书法艺术与瑰丽的造型装饰艺术相辉映,使青铜器成为美的化身。

  商代中期起青铜器开始加铸铭文,商代后期到西周前期,青铜器变得厚重,制作日趋精美。常以云雷纹为底,衬托饕餮纹和夔纹,给人一种深沉神密、狰狞威严的气氛。金文是用泥范浇铸的,这一点与用刀刻的甲骨文有很大区别。

  《司母戊鼎》是商代的代表作品,金文文字以事物的形象构形,点画采用描写事物的天然曲线,常用一、二根线条高度概括客观事物的特征。西周的金文又有新的变化,1976年在陕西临潼发现了武王征商的利簋,铭文记述了武王牧野之战获胜的经过,字迹凝重稳健,为西周早期的代表作品。到了西周后期,青铜器渐趋简陋,但铭文却不断丰富,金文的书法艺术达到一个新的高峰,书体娴熟、优美、奔放。当时金文主要有三类风格:第一类,运笔舒展,字迹端正,笔画均匀,代表作品有《静簋》、《大克鼎》、《毛公鼎》等;第二类,笔势圆润,形体遒劲华丽,疏密得当,具有较高的书法艺术水准;到了西周末年,出现了如《虢季子白盘》一类字形方整的铭文,成为另一种风格,这类风格开拓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书风。

  石鼓文

  石鼓文 先秦刻石文字 。我国遗存至今的石刻文字,要属《石鼓文》时间最早和最具代表性。石作鼓形,共十鼓,分别刻有四言诗一首,径约三尺余。内容记述秦国君游猎,故又称“猎碣”。因被弃于陈仓云野,也称“陈仓十碣”。所刻为秦始皇统一文字前的大篆,即籀文。石原在天兴(今陕西宝鸡)三畤原,唐初被发现。自唐代杜甫、韦应物、韩愈作歌诗以后,始显于世。一说为宋代司马池(司马光之父)搜得其九,移置府学,皇祜(1049—1053)间向传师始得其全。大观(1107—1110)中迁至东京(今河南洛阳)辟雍,后入内府保和殿稽古阁。金人破汴,辇归燕京,置国子学大成门内。1937年抗战爆发后,石鼓文南迁至蜀,战争结束后始运回北平,现藏故宫博物院。其刻石年代,唐代张怀瓘、窦皋、韩愈等以为周文王时物;韦应物等以为周宣王时物;宋代董逋、程大昌等以为周成王时物;金代马定国以为西魏大统十一年(545)刻;清代俞正燮以为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刻;以为秦物者,始自宋代郑樵,清代震钧以为秦文公时物;今人马衡以为秦穆公时物,郭沫若以为秦襄公时物,唐兰则考为秦献公叶十一年(前374)刻,详见《石鼓年代考》。刻石文多残损,北宋欧阳修所录已仅存四百六十五字,明代范氏《天一阁》藏宋拓本仅四百六十二字,今其中一鼓已一字无存唐初“虞、褚、欧阳共称古妙”(引自《元和郡县图志》)。张怀瓘《书断》云:“《石鼓文》开阖古文,畅其戚锐,但折直劲迅,有如铁针而端委旁逸又婉润焉。”近人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谓:“《石鼓》如金钿委地,芝草团云不烦整裁自有奇采。”传世墨拓善本有元代赵孟頫藏本(即范氏《天—阁》藏本)、明代安国藏中权本、先锋本(亦称“前茅本”)、后劲本,皆宋拓本。《天一阁》本已毁于火,后三种俱在日本。有影印本行世。原石现藏故宫博物院。

  其书法字体多取长方形,体势整肃,端庄凝重,笔力稳健,石与形,诗与字浑然一体,充满古朴雄浑之美。

  小纂

  「篆」本是小篆、大篆的合称,因为习惯上把籀文称为大篆,故后人常把「篆文」专指小篆。小篆又称秦篆,是由大篆省略改变而来的一种字体,产生于战国后期的秦国,通行于秦代和西汉前期。战国时代,列国割据,各国文字没有统一,字体相当复杂,于是秦始皇便以秦国的文字篆体,施行「书同文」来统一天下的文字,废除六国文字中各种和秦国文字不同的形体,并将秦国固有的篆文形体进行省略删改,同时吸收民间文字中一些简体、俗字体,加以规范,就成一种新的字体—小篆。

  中国文字发展到小篆阶段,逐渐开始定型〈轮廓、笔划、结构定型〉,象形意味消弱,使文字更加符号化,减少了书写和人读方面的混淆和困难,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大规模地规范文字的产物。秦王朝使用经过整理的小篆统一全国文字,不但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行的现象,也使古文字体异众多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有著重要的角色。 除了小篆,包含甲骨文、金文,被统称为中国字的古文字;古文字学的发展,对于促进中国古代历史、哲学、经济、法律、文化、科学技术的研究,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

  隶书

  小篆虽然是较整齐的长方形,结构由均匀圆转的线条组成,但是书写起来相当不方便,且字形繁复,由于种种缺点,故在民间很快地出现了一种新字体,将小篆的端庄工整、圆转弯曲的线条写成带方折的,这种字体据说当时在下层小官吏、工匠、奴隶中较为流行,所以称为「隶书」。到了汉代,隶书取代小篆成为主要字体,中国文字发展历史就脱离古文字阶段进入隶楷阶段,汉代以后,小篆成为主要用来刻印章、铭金文的古字体。 隶书的形成使文字从随物体形状描书的字符,变成由一些平直笔划所组成的简单字符,这种改变大大地提高了书写的速度。中国文字由小篆转变为隶书,叫做「隶变」,隶变是中国文字发展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结束了古文字的阶段,使中国文字进入更为定型的阶段,隶变之后的文字,接近现在所使用的文字,也比古文字更容易辨识了。

  草书

  草书,就是写得草率、快速的字体。草书是辅助隶书的一种简便字体,主要用于起草文稿和通信,在草书形成的过程中,因为官府的佐、史经常需要使用起草文书,因而影响了草书的流传。进入东汉后,经过文人、书法家的加工,草书就有了比较规整、严格的形体,可以用在一些官方场合,称之为「章草」,带有一点隶书的味道,保留了隶书的拨挑和捺笔。草书由于字形太过于简单,彼此容易混淆,所以无法像隶书取代小篆那样,取代隶书成为主要的字体。 在楷书产生后,草书在楷书的基础下进一步发展,不但笔划之间可以勾连,上下之间也可以连写,隶书笔划的某些特征也消失了,形成了另一种类型的草书,称之为「今草」。

  行书

  行书是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不像楷书那么工整,也不像草书那么奔放;如果楷书像人的坐,草书人的跑,那么行书就是人的行走,因为行书比楷书随便些,可以写得快,又不像草书潦草的让人看不懂,所以最受到人们的喜爱。 行书大概在魏晋时代就开始在民间流行了,被称为「书圣」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创作了大量的行书作品,长期以来价倍受人们的喜爱。行书没有严格的书写规则,写得规矩一点、接近楷书的,称为真行或行楷;写得放纵一点、草书味道比较浓厚的,称为行草,行书写起来比楷书快,又不像草书那样难以辨人,因此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楷书

  楷书在字体结构方面,与隶书差不多,但楷书将隶书笔划的写法改变了,且由扁形的隶书改为基本上呈现方形的楷书,即所谓的「方块字」。楷书也称为正书、真书,说明了楷书是提供人学习和运用的正规书体。最早的楷书书法家是东汉末年的钟繇,从其流传下来的作品中,还多少残留著隶书的笔意。楷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又经历了不少变化,到了隋唐之后才基本定型,定型后的楷书,笔划、结构都相当精致、严谨,如唐朝著名书法家欧阳询的作品就是范本之一。

  中国文字进入楷书阶段后,字形还再继续简化,但字体就没有太大的变化了,做为我国四大发明术之一的印刷术,就是以楷书做为印书的主要字体,在宋朝刻印的书籍中,楷书被美术化,写得更加规矩而漂亮,称为「宋体字」,后来还有模仿宋体字而加以变化的,叫做「仿宋体」。我们今天阅读的书籍、报刊上所用的字体,大致上是这一种风格的楷书变体。

何谓“破体书法”

  破体是古今书法创新的动力性特征。其主要特点是,以不同时期相关书体的特质作为变量,会通损益,济成厥美。魏晋时期,以破创定,书法风格的变化往往与书体演进同步,唐以后破定创新,书风表现为书家所专擅的某一定体内个人风格的嬗进,所以,书法创新的历史就是定体与破体彼此消长的历史。总结古代破体实践理论,我们发现,同是破体,其表现范式有字体、书体及其笔法的种种不同。为什么同是破体,有的被立为楷模,而有的却被讥为夹生饭,其判断的标准究竟是什么,破体创新蕴含了什么美学原理,在当代书法创作中有什么借鉴意义,对这些问题本文都尝试作以回答。

  关键词:破体 创新 范式

  书体是古今书法作品最直观的表现形式,篆隶真行草,所谓“各有定体”是也。书体又是书法创新的一种主要方式和手段,历时的几种不同书体其审美特质均可以同时用作艺术表现的元素,杰出的书家总能兼善变通,别构一体,其个性化书风即与破体创新密切相关。从这点来看,“书无定体”可视作书法创作及其审美的一项重要原则,定体与破体之间的矛盾消长则是我们探索书法创新的一面镜子。

  长期以来,书学界习惯将与定体相对的“破体”狭隘地理解为一种独立的书体即“破体书”,认为破体就是“杂体”和“多种书体同存于一幅书法作品中” ;创作上更受东邻日本破体书道“形象表现性书体”的误导,很多自诩标新的作品成了夹生的字体“拼盘”,有的竟巧涉丹青,殊不师古。这样,强名破体,实则沦为野狐怪俗之书。与此相反,中国书法史上数千年真正有关破体创新的实践及其理论之菁华却很少被认真地加以发掘和利用。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不仅是错误的,实践上也是有害的。本文拟通过对“破体”这一标志古代书法创新的核心理论及其实践作一粗浅爬梳,勾勒出破体发展脉络,并对破体创新的范式和美学原理加以总结,在此基础上,再对当下书法创作中破体创新现象略作观照,以期对书法创作者有所借鉴和启发。

  破体创新的书法史考察

  相较于定体或常体而言,破体永远是一个颇具艺术创新色彩的关键词。人们常说不破不立,对书法尤其如此。如书论中“秦相李斯破大篆为小篆”,“子敬创草破正 ”,“或改变驻笔,破真成草” 等例,即说明定体与破体彼此消长对书体风格带来的影响。

  “破体”一词,最早出现于唐徐浩《论书》,原文曰:“钟善真书,张称草圣,右军行法,小令破体,皆一时之妙。 ”这里,小令实指王献之。 王认为“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藳行之间。 ” 句中“伪略”二字,沈尹默先生曾释之曰:“伪谓不拘六书规范,略谓省并点画屈折。 ”的确,小王打破了章草常体固有的体式规范,“非行非草,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而破体正是这样一种介乎藳书和行书之间的一种体式。比照被米芾称之为草书的小王《十二月帖》,开头“十二月”三字作行楷书,后转为行草,字势连属,极草纵之致,这正是小王破体的明证。子敬虽然在“行草之外,更开一门”,但严格来讲,行草互破相间的只是一种创作方法,还并非独立的书体。如《墨薮?续书品第四》就明列羲之“破体”为上品上。《书谱》所言大王“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可为破体作一注脚,此足见二王在破体创新这一点上,没有本质区别。“四贤”书法之妙,与他们不拘定体,破旧立新的立场和实践攸关。

  其实,文字书写过程中不合定体的破体现象,早在先秦书法就已普遍存在。我们熟知西周散氏盘铭文以横取势而与常体纵势明显不同,石鼓文在籀文之中也时参以古文字形,秦汉之际大量的隶变现象使简帛文字篆隶界限常变得模糊不清。这种为赴速急就自然形成的书写性简化或地域性文字阑入所造成殊形异态,在文字的自然演进和使用过程中一直存在,但它与以妍美为目的动词破体有着本质的不同。“睿哲变通,意巧滋生” 。后者是书家主体的有意识创造,是文人书家群体崛起后普遍使用的方法。从斫雕为朴到华质相半,只有当汉季篆隶楷行草诸体俱备并初成定体规模后,书家将以前文字变体自然现象纳入书法审美的层面,才够得上真正的书法破体。

  对于书法艺术自觉的时代,多数学者倾向将其确定于东汉中后期,这与文人书家破体创新意识的自觉有因果关系。康有为认为,“吾谓书莫盛于汉,非独其气体之高,亦其变制最多,皋牢百代。杜度作草,蔡邕作飞白,刘德升作行书,皆汉人也。晚季变真楷,后世莫能外,盖体制至汉,变已极矣。 ”

  康氏所举汉季书法变制,完全可以从书体的破立角度得以印证。这一时期,文人书法大体分为三大流派:以曹喜、蔡邕等人为代表篆书流派,其中曹首变其法,“善悬针垂露之法”,“少异于斯”,蔡“善篆,采斯喜之法,为古今杂形” ;以杜操、崔瑗、张芝为代表的草书流派,其中杜创章草之体,崔趋于精巧,张省繁以成今草;以钟繇为代表的正书体,钟“师资徳升,驰骛曹、蔡,仿学而致一体,真楷独得精妍” 。此外还有刘德升小变楷法,谓之行书。

  如果说苍颉作书,程邈作隶(篆)还流于传说,李斯小篆还多少带有官方书同文字的政治色彩,那么,汉末以来文人书家的崛起便和他们自觉的破体创造密不可分。东汉以前,篆隶书体的更替多数情况下是一种“以崇简易”的自然破体,人们作书,体随字法,破在正规场合下视为不恭,如万石建表奏书中“马”误少一画,惶恐死罪;东汉以后,翰墨相尚,破体为用,杜度乃以章草表奏,以代史书。

  魏晋时期书法变制之风依然继续,经钟繇变体的藳书及行隶书体在羲献等人手里进一步被损益化合。其“变古制今”者主要有:卫瓘“采张芝草法,取父字参之,更为草藳”,王羲之、王洽等剖判钟张旧制,“俱变古形” ,献之“改变制度,别创其法” 。在南朝还有梁阮元,“居今观古,尽窥众妙之门,虽复师王祖钟,终成别构一体。 ”等等。

  “为一字,数体俱入” ,这名为大王书论虽然不可能出自他口,但颇能代表魏晋书法“总百家之功,极众体之妙”的破体方法和创新意识。可以说,古今质妍的审美变化多数是在诸多书体的破与立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的。

  汉晋时期书体面貌,尚与时变迁,有造诣的书家在并擅诸体的同时,往往又能广泛自由出入多体之间,一方面,丰富了旧体的表现手法,另一方面,损益旧体,以破为立。以四贤为代表书家,既是破体书法的创新者,又是新体文字的立法者,其书法个性与新体文字一起,推动了字体的发展与完善,成为引领后代书风的潮流楷模,被后世尊为不祧之祖。

  南朝以降,前代破体之书转精其巧,篆隶真行草各朝定体化方向发展,前后书体之间比邻空间愈加狭小,而各种体之间区别性特征越来越大,字体因功能性饱和定体规范化至隋唐时趋于停滞。此前古今书体共时并存的自然现象在多数情况下被分隔为历时性和功能性不同分体而治,能如魏晋书家那样兼善诸体,出入古今,别开户牖而成一体者几乎不可能。于是,唐代书家从以前的兼善诸体走向严守书体界域而专精一体,出现了李阳冰、韩择木、颜真卿、李邕、怀素等分体偏才大家。另外,由于受科举习气的影响,破体文字在书写上也开始有了强制性的规定,出现了如《干禄字书》之类正体字形规范。

  “真书如立,行书如行,草书如走” 。学书当先务真楷而后破体,这是唐及其后书法学习的不二法门。但书体这种线性排序却人为改变了历史上字体的演进次第关系,切断了楷书与篆隶古体之间联系,钟王用笔中使转古意被描头画角提按所代替,所以苏轼认为,颜柳之后,“ 钟、王之法益微” 。

  定体后今而不古的现象在其它书体中同样存在,此如宋黄伯思所说,“篆法之坏,肇李监;草法之弊,肇张长史;八分之俗,肇韩择木。此诸人书非不工也,而阙古人之渊原。……彼观钟彝文识,汉世诸碑,王、索遗迹,宁不少损乎?此可为知者道。”

  如何突破楷书定体后书家风格对书法创新所形成的阻力,一直是褚、薛楷法成风之后书家破体方向,此举直接导致了盛唐书风的丕变。 可以这样说,魏晋书家破体以定体,书法风格的变化往往与书体演进同步,唐后书家破体以求新,书风不仅是在自己所专擅的定体内风格的嬗进,而且还通过不同书体之间交互作用以推动定体的发展。“书复于本”“先其质而后其文” ,张怀瓘第一次将书法取法的对象远推至汉晋之前的上古三代。早前孙过庭还提出过书通古今的方法:“虽篆、隶、草、章,工用多变,济成厥美,各有攸宜”。他还以张草钟真为例,说明真草二者兼通相破之理:“伯英不真,而点昼狼藉;元常不草,使转纵横。自兹以降,不能兼善者,有所不逮,非专精也。 ”二人专精一体虽于史实不合,但我们却能从正书与草书兼美关系体现了晋唐书法破体创新从量到质的转变,明白唐人专精与兼通破体的辩证关系。

  在署名为王羲之实为唐人所著的书论中,还提出了草书破体方法,“然则施于草迹,亦须时时象其篆势;八分、章草、古隶等体要相合杂,发人意思;若直取俗字,则不能光发于笺毫。 ”不难看出,其参古为破的做法更多出于对汉魏书法破大于立实践的总结和思考。

  从唐代书法的实践看,我们从唐以后人对唐书家的时空定位中不难看出他们破体创新的祈尚。

  钟、王变篆隶者也,颜变钟、王用篆也。(宋郝经《叙书》)

  欧、褚真书参八分。智永、虞世南、颜鲁公书折作转笔,又间参篆籀。怀素草参篆籀……(梁巘《评书帖》)

  颜鲁公《家庙碑》,今隶中之有小篆笔者。欧阳兰台《道因碑》,今隶中之有古隶笔者。(王世贞《艺苑厄言》)

  伯英遗篆为狂草,长史偏从隶势来。(包世臣《论书十二绝句》)

  ……

  以上总结虽未必完全代表当时书家实际,换言之,唐代早期书家书风的成因复杂,多少有时势使然的惯性,但唐人兼通融会铸成一家之体应是不争的事实。

  从宋代开始,书法创作已普遍意识到了唐法定体与古代篆隶古体之间短路现象,受“理一分殊”哲学观念的影响,整合会通的创作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蔡襄公开提出,“予谓篆、隶、正书与草、行通是一法。 ”苏轼在跋君谟飞白书时对蔡氏这一理论大加引申:“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适而不可。分科而医,医之衰也。占色而画,画之陋也。和、缓之医,不知老少,曹、吴之画,不择人物。谓彼长于是则可也,曰能是不能是则不可。世之画篆不兼隶,行不及草,殆未能通其意者也。 ”

  在创作方面,东坡楷书“变颜柳用隶”,从而实现了他提出的“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庄重”两难之兼善。与苏轼不同,黄庭坚差不多是第一个从实践上打通古今书体界域的人。他认为,草书“与科斗篆隶同法同意”,“余尝观汉时石刻篆隶,得楷法”,“石鼓文笔法,如圭璋特达,非后人所能赝作。熟观此书,可得正书行草法” 。黄氏书法,前人评价是“出隶入楷,古篆八分无法不备” 。的确,黄书用笔昂藏郁拔处常有篆意。康有为目其行书之曰“行篆” ,我们也可将草书配称为“草篆”。宋四家当中,米芾虽然也推崇颜行书“篆籀气”,但其书法终以魏晋指归,更多吸取了献之尺牍行草相破方法。

  在尚意书风的笼罩之下,宋人运古法于今体还来不及全面实践,但其理论先觉却引发了元代书法复古思潮,并为破体变法作了理论铺垫。以赵孟頫为领袖的复古书风从钟王之书返约两汉先秦,很多书家还兼善篆隶乃至大篆籀书,但陈陈相因,没有发展,只有汉晋章草重新成为一进新贵后,才成为草书创新的主要资源。子昂继续沿袭行楷相晋人笔法和二王破体尺牍的风格,康里子山首以章草入今草,改前单字纵势为章草的横势,流畅之中顿增古拙之趣。杨维桢直接把章草笔法与点画与行草乃至狂草全面结合起来,点画狼籍,狂怪不经。元末宋克,杂糅章草与魏晋行楷笔意与字形,是行楷与章草的杂体。

  篆隶全面复兴虽从元代开始,但于此二种书体上真正有创体之功当属明代的赵宦光和宋珏。赵法《天发神谶碑》并以草书笔法破体自创“草篆”一体,宋师从《夏承碑》,融篆法入隶字,二人对清代篆隶破体创新的书家产生了影响。

  明末以降,由于金石学发达及小学学术的繁荣,书家崇古、学古、做古、变古蔚然成风。“学书先学篆隶,而后真草 ”彻底刷新了宋元前学书务必先工楷书而后行草的观念。以前被奉为周孔的羲献甚至不足为法,如王铎就认为:“羲献不过姿之秀婉耳,画不知古也,未之学也。” ,为求古意他有时有意识地将古文异体纳入行草书作之中,以求新变。傅山较王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他的杂书卷册中,将传世古文、锺鼎文、古隶一古脑儿地写入其中,又常常打破文字结构笔法,自由加减,从而造成“非驴非马”无体现象。

  篆隶复古是碑学运动的先声,传统书家恪守秦汉旧体古法,而创新者纷纷将目光转向破体,以古(体)破古、以今(体)破古、以草破古成为一时风尚。隶书方面,郑簠以行草笔意来写隶书,笔画流动,这为质朴的隶书注入了鲜活的笔法。金农以隶为楷,亦行亦草,伊秉绶篆笔入隶、杨岘以草写隶,等等;篆书方面,杨法草篆上接赵宦光,并间入隶体笔形方整,与汉缪篆相类。邓石如以隶笔写篆书,增加提按,强化书写意味,导清人篆书先路。赵之谦篆书参以魏书笔意,吴昌硕以行笔写石鼓,等等;此外,还有郑燮篆隶真行草杂为一体的“六分半体”也为世所重,所有这些,都表现出他们借古开今的创新精神。

  与此同时,篆隶的某些笔形与审美特征贯注到行楷书体之中。清代碑学之所以尊碑却卑唐,备魏而宝南,就是想藉此考索源流,摆脱唐楷定体惰性,发掘不同书体之间可供借鉴的创新资源。如邓石如、赵之谦、张钊裕均以隶书、魏碑特征融入楷书,在唐楷之外,又开一门。这是楷书既宋人以行破楷之外,又一次找到破体途径。

  从一定意义上讲,碑学无异于一次“破体”狂飙运动。但一些人错误地把书体当成了可以自由拆装的零配件,任意加减,很多人有意创新,却无意做了“夹生饭”,缝制成“百衲衣”。此风相扇,波及近代现代,以至于现代破体书派假其糟粕,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破体创新菁华和本质。

  破体的范式和原则

  物理学上有个动能定理,它的描述是:物体在某一时刻具有动能E1,在另一时刻具有动能E2,那么这两个动能之间的变化差值等于外界对这个物体所作用的终功。与此相类,书法创新的历史就是从一种体制风格到另一种体制风格之间的运动与变化,每当一种新体发展成为一种定体,就需要从定体之外寻找一种新的变量作为其前进动力,破体之功正是原有定体发生改变后又产生新体。如此往复,书法才得以不断地创新和前进。

  “定体”和“破体”之“体”,或可称“书体”、“字体”、“形体”、“体制”、“体势”、“制度”、“体式”等, “体”可以指不同书体或字体,也可指同一书体当中存在的不同书家风格,当然还可以是以上二者的综合,总之与康有为所说“形学”紧密相关。

  破体主要是以书体观念形成后对相关定体及与这些定体直接联系的书家风格所进行的变革。汉蔡文姬所言其父“割程隶八分取二分,割李篆二分取八分”以造八分书虽不可信,但以书体为体裁元素镕铸一家之体却很恰切,书论中常言的“损益”“增损”“加减”“剖判”“合而裁成”“酿成一体”等多是对不同书体形体及特质的化合创造。

  建立在书体特征之上的破体,总体上包括破字法、破形法和破笔法三大方面。

  字法是指字体的结构,多指六书结构和笔画、偏旁布置排列方式,它是字体发展的产物。每一种文字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社会通行的式样和规范,如《说文》之类,甚至有一些强制规定,清代的科举考试挑剔偏旁,凡不合楷体者斥之破体。与正体文字相比,行草书因与实用较远,虽有名家范本楷模,从来没有必合说文的规定,也不存在与正体之间的矛盾。

  破字法有两文面的内容,一是书家对文字定体依书势要求进行省简或添繁,如“繁则减除”,“疏当续补”,“疏势不补,密势补之”等书诀就体现着破体对文字的美学改造。因书法因素形成异体现象常称之“帖体”,多数渗透着书家创造。

  另一方面,面对文字演进和使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不合正体的异体字这一庞大的聚合系统,书家可以从同一共时平面不同的异形中优选,也可以对历时的不同字体加以改造,如篆书的隶写或隶定楷写,统一来纳入自己的书作,以求结体变化。如在王铎《忏诗》墨迹行书中,“贵”作“ ”,“万”作“ ”等均为篆书隶定的写法。(图1)又如吴昌硕《荒山》联中,也有三四处用了篆书字体,显得古拙生动。(图2)须要注意的是,字体结构不是孤立的文字现象,它往往与作品整体风格相一致,最终要通过笔法加以融通,以古不乖时当为上。

  碑学兴起后,人们对北碑“新理异态”甚感兴趣,当然有碑别字引起的“变态”因素。

  破形法是就书体的形态而言。具体是指文字的外形轮廓、点画姿态方向、笔画运动及其连接方式、线条的质感和书写的速度等。与静态的字体结构不同,书体形态直接关乎字势用笔,它是与笔法及风格紧密相关的动态因素。如隶书与楷书的差异正是通过书体形态笔法表现出来的。每一种书体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特性和表现手法,书法破体多数就是针对书体的这些因素而言的。

  如上所述,汉季时篆隶楷行草诸体俱备,虽然楷行草尚处于发展期。这些相较成熟的书体所积淀秩序美感为破体提供了方法上的便利。所以,汉末至魏晋时期,文人书家利用兼善古今诸体优势,精研体势,快速完成了正楷和行草演变,其中王献之所创立破体书,就是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结合的典范,它融合了自然与个人因素,为古今破体的第一种范式。

  “子敬不能纯一,或行草杂糅, ”而大王也因“草行杂体 ”赢得书圣之名,可见,行草杂糅是二王尺牍书法一个显著特点。如小王的《相过帖》,行书中间杂草书,从第九行起转为草书间行书,其后末二行全然草书,前后书体转换幅度较大。《廿九帖》,(图3)基本上以楷行居多,但其中的“何如”“献之再拜”则完体草体。楷行草破体在大王及其它晋人尺牍中也为常见。

  二王为代表的破体,以行书为基调,徘徊于楷书与草书之间,故能彼此自由出入对方之定体。当与楷书接近时,就要降低它的草书程度,不可纵笔,否则,要减弱其楷书成分,以便在整体上统一风格。唐代楷书,点画分明,与行书之体判若二途,以行破楷、楷行杂糅成为继尺牍破体后一种新的破体方法。如宋苏轼以行变楷就是对唐代楷书八法轨矩的破坏。此后,以行书入楷,从元赵孟頫到明董其昌一直到清张照、刘墉等都有所传承。

  二王尺牍真行草掺糅破体,取行书之易识,草书之流便,楷书之隶古,对后代破体影响深远。其中著名的作品有:陆柬之《文赋》,行楷之中,点缀草书形体;颜真卿《裴将军帖》,(图4)此帖兼有真、草、隶等字体,董其昌称鲁公传世帖中“当以此帖为最” ,王澍云“书兼楷行草若篆若籀雄绝一世,余题为‘鲁公第一奇迹’不虚也。 ”宋米芾《戎薛帖》,(图5)前行后草,行草相半,动静节奏对比明显,是典型的小王破体方法。

  二王破体在元代有新的发展。由于章草的流行,一些书家在魏晋楷行草破体的基础上,又加进了章草体势,成为新的草体形式。其代表者如杨维桢,(图6)其草书取法二王破体,又揉章草笔形于今草之中。明初宋克试图将章草与楷行结合起来,但没法调和因彼此形体上差异,如水油分离。(图7)

  二王以后,书体的形态完全成为定体下不同书家风格嬗变史,破体也一改魏晋书体共时平面组合关系,完全变为历时性体聚合关系,如此书体的先后顺序已被完全打乱,相互破体表现出相当的任意性,破体也自然也有高下之别,其具体的范式有:

  一是二篆杂糅。大篆,又称籀文,它与小篆合称为篆籀或篆书。在形体上,大篆随诘屈,图画性较强,而秦小篆结体修长,齐整对称,汉篆受隶书影响字形趋方。清代篆书创作,普遍注意到不同时期篆书结体特点,对大小篆的形态和某些笔形都经过适当改造,或将大篆自然形体用小篆加以规整,或在小篆中阑入大篆字形,或用汉篆变小篆修长为扁方,交互变化。如杨沂孙的小篆书,近取汉金,远取钟鼎和石鼓;(图8)吴大徵小篆,时常参以古籀文;吴昌硕小篆明显对石鼓文来结体改造,时参以两周金文及秦汉刻石的形势笔意。由于他们精通古文小学,有的人本身就是文字学家,所以多数人对篆书破体有理有据。

  二是篆隶杂糅。从书体发展来看,隶变时期篆隶杂糅,呈过渡之体,但当隶书已成为定体与篆书分道扬镳,重新出现的篆隶合一的现象恐怕多少与书者的破体意识相关。如东汉元初四年(117)《祀三公山碑》,以篆为体,却又夹杂隶书一些字形和方截笔法,以隶入篆可称得上是趋今为变。而东汉建宁三年(170)的《夏承碑》虽通篇为隶书,却时出篆书结体和用笔,其拟古同样也出于求变意识。

  篆破隶体多指在隶中引入篆书字形,再通过隶定或隶法从形体加以协调,这在清代隶书中十分常见,如傅山隶书千字文,结字多从古文奇字,篆字隶面。(图9)而杨法,不管是篆书还是隶书,多数杂而不糅,字形笔法常常难分彼此。(图10)

  三是古今杂糅。“篆隶者小学之所宗,草隶者士人之所尚。 ”南北朝以后,诸体兼备,形成以篆隶(包括自隶书而来的章草)为古体和楷行草为今体的格局。当时古今杂体的情况,在十六国北朝至隋时期的一些碑碣造像和墓志中屡见不鲜。有的是碑版字体的滞后,有的是朝代隔阂古体而力不从心,也有为猎奇而有意羼杂。如西魏《杜照贤造像记》(公元546年),字体在隶、楷之间,又兼有篆、草写法。隋的《曹植庙碑》(593年) (图11),总体为楷书,个别字形或篆书或分书,甚至一字之中,篆、分、楷偏旁毕俱,真可谓集古今书体之大成。

  当清代碑学萌芽后,古代这种古今杂体现象在求变时风下流行一时。一些书家不顾古今悬隔的事实,妄想用书体加减来完成创作。前有傅山等人行其渐,后有郑板桥助其威。郑在二王行草破体中,将篆隶书字形阑入其中,自诩篆、隶、真、行、草等“六分半书”。(图12)后陈芥祺也以隶楷入篆,常把隶楷笔形掺杂进篆书之中,同样,也将隶篆体字形纳入楷书之中,字形用笔扞格难通。(图13)李瑞清甚至为讲笔笔有来历,往往割裂数碑成其字,时呼为“百衲体”。

  对于以郑燮为代表这一类杂糅破体创新意义,一直有二派意见:褒之者认为他“书有别致”,“兼众妙之长”,“乱古铺街”,而贬之者说“然失之怪,此欲变而不知变者”。为什么同是不同书体之间的“杂糅”,“子敬不能纯一,或行草杂糅,”后人不置一喙,而郑板桥的“六分半”会优劣参半呢?

  我们知道,书体杂糅本是文字演生过程中其相邻或相近书体相互激荡而形成的自然现象,它在非定体之前的书体中司空见惯。以隶书为例,古隶阶段,它与篆书相纠,如秦汉之际的马王堆帛书,笔画分解笔顺,已见隶书波磔端倪,但还是更多保留了篆书结体;汉隶时期,分隶阶段,字形宽扁,成典型的八分之势。而今隶阶段,隶楷错变,宜与今楷近,故有时出现一碑二体的定名现象,如三国《谷朗碑》等。至于正书阶段,早期还有一些仅留有遗意了。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体变》将隶分演化过程,比作骈文脱离散文而独立成体的过程。初与篆分,如散与骈皆同时会,而与真书相合复进为真,当作为骈文之极定体,这时的“骈散之分,经数变之后,自是不可复合矣。” 各定体之间胡越殊风,其原生关系不复存在。故宋袁桷云:“大篆不得入小篆,隶书(楷书)最惧入八分” 。清于令淓亦说“小篆中杂隶体,隶中杂楷笔,犹作传记杂入策论,作古文用时文调也。” 可见,单纯书体形体上的杂糅的破体方法是有一定限制的。

  准此,我们提出古代破体杂糅的一个原则:相邻性原理和相似性原理。书体演变过程中前后书体错变,形体上彼此自然重合,笔法交融,新理意态,变出无穷,这不仅是书体演变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同样也是书家破体的重要参照系。清戴熙说:“古今书法,末变,不足见已变,不足观;将变,最可观。汉唐人碑版,不过汉唐人面目,实惟六朝为最可观,盖汉将变为唐也。是以异境百出。 ”这段话正好能说明破体为什么经常摆脱成熟定体的个人风格而回归书体未定之时的原生状态。上述书体破形诸范式中,以二王为代表的行草尺牍之所以影响大,就是因为其破体处于这样的中间状态,故显得自然圆融,既有魏晋楷书的篆隶字形笔意,又不乏今体妍美。但如果在二王破体之中加以唐人狂草,名义上同为草书,但形体中差异变化太大,最终难以破体。宋李公择学草书,其所不能者,辄杂以行草,时人谓之“鹦鹉娇”,从反面说明行草破体的相邻与相似性原则。

  板桥之体,古今相杂,虽然他对不同书体形态作了一定调节,但从根本上仍有背于书体各自功能性特点,杂而不糅,“真草偏枯” ,最终失之踳驳,难以真正体现众书之妙。其价值意义只能用“不可无一,不可有二”来总结。

  与书体杂糅所受的局限性相比,笔法之间的糅合空间往往要自由得多。换言之,着眼于书体的形体特征,书体具有的时间的历时特征,各书有定体,不可相乱;但从用笔来讲,“用笔千古不易”,“书无定体” 赵宦光云“取篆隶作真草,取真草作篆隶,以至于取文字作绘画,取绘画作崇山林川泽,何尝异轨。 ”即是着眼于不同书体之间笔法的自由性和互通性。用朱履贞的话来说,“夫书虽多体,而用笔一也,然笔意可参,而形体不可杂乱也。”

  书无定体,

  好了,关于“奇字的行草写法”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奇字的行草写法”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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