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明史·傅传》)
4.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谓《会典》成于刘健等/多所糜费/镌与修者/官降修撰/俄以《实录》成/进左中允/再迁翰林学士/历吏部左/右侍郎/
B.谓《会典》成于刘健等/多所糜费/镌与修者官/降修撰/俄以《实录》成/进左中允/再迁翰林学士/历吏部左/右侍郎/
C.谓《会典》成于刘健等/多所糜费/镌与修者官/降修撰/俄以《实录》成进/左中允再迁翰林学士/历吏部左/右侍郎/
D.谓《会典》成于刘健等/多所糜费/镌与修者/官降修撰/俄以《实录》成进/左中允再迁翰林学士/历吏部左/右侍郎/
5.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礼部为六部之一,掌管礼仪、祭祀、土地、户挤等职事,部长官称为礼部尚书。
B.教坊司是管理宫廷音乐的官署,专管雅乐以外的音乐、歌舞的教习等演出事务。
C.致仕本义是将享受的禄位交还给君王,表示官员辞去官职或到规定年龄而离职。
D.历史上的“两京”有多种所指,文中则指明代永乐年间迁都以后的南北两处京城。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顶是(3分)
A.傅进入仕途,参与纂修文献。弘治年间,他兼任司经局校书,参与编修《大明会典》得以升职;武宗继位,他进位左谕德,充讲官,修撰《孝宗实录》。
B.傅任职礼部.劝谏讲究策略。他担任礼部尚书时,由于屡有争端,上奏增多;番僧因帝好佛求地百顷,他佯作不知皇上自称大庆法王,不理会给地的事。
C.傅守正不阿,反遭诬蔑报复。每遇大事,他都能坚持己见,不肯随意改易,因而触怒许多人;后因得罪权贵被迫退休,虽有言官请留,他仍坚持离职。
D.傅为官清廉,死后受到好评。御史卢雍称赞他在位时有古代大臣风范,归乡后家无积蓄,艰难度日;嘉靖元年,他被列为先朝守正大臣,追谥为文毅。
明史列传第一百六十九赵豫的翻译
译文:赵豫,字定素,安肃人。燕王朱棣起兵攻下保定后,豫以生员身分而受命催督赋税,守卫城池。永乐五年,赵豫被授予泌阳县主簿,未上任又提升为兵部主事,再升为员外郎。母死守丧,期满复职,洪熙年间晋升为郎中。?
宣德五年五月,选拔五个朝中大臣出任知府,赵豫被派往松江府,接受皇帝诏令上任。当时松江卫军恣意横行,赵豫逮捕了其中最恶劣的,施以杖刑后流放边疆,其余的都服服帖帖。赵豫为政注重安抚,让百姓休养生息。
挑选谨慎厚道的良家子弟为吏,用礼法教育他们。他还均平徭役,节省费用,裁减吏员十分之五。巡抚周忱有什么举措,都一定先跟赵豫商议。清军御史李立到松江,专门扩充军队,甚至牵连被征发者的亲戚、同姓,稍有异议,就酷刑拷打,一时人心大乱,申诉冤枉者多达一千一百余人。
盐司稽查盐丁,也连累到其他民户,成为百姓的大害。赵豫上书极力抨击这些弊端,百姓都因此获救。朝廷还下令减轻苏州、松江两府官田的繁重的租税,赵豫所管辖的华亭、上海两县减去十分之二、三。?
正统年间,赵豫九年任满,考核政绩。松江百姓五千余人上书请求他留任。巡按御史告朝廷,朝廷给赵豫增加两级官俸,命令回松江担任知府。到正统十年春,朝廷考核全国各地官吏,将政绩卓著者列为典范,赵豫和宁国知府袁旭都入选。
皇帝设宴款待并赐予他们成套衣服,让他们回去任职。赵豫在松江任职十五年,松江府始终安定太平。离开松江时,老幼挽住车子,要求留下一只鞋来记住他留下的恩惠,后来把他的神位供奉于周忱祠内,共享祭祀。?
当赵豫告倒松江府的时候,忧虑那里喜好诉讼的民俗。凡来诉讼者,他总是以好言开导,告诉他“明日来”,众人对此一笑,于是有“松江太守明日来”的歌谣。过了一夜,起诉者忿怒渐平,或被劝阻,不再来起诉了。赵豫除政绩斐然外,还以和乐平易著称。?
这时候,各郡的长官因为仁政著名的:?
湖州知府祥符人赵登,任期届满应当升迁。百姓到朝廷请求留任,朝廷提升他官级第二次湖州知府,从宣德至正统年间,先后在湖州任职十七年。赵登的同乡岳璿接替他在湖州任职,也有良好的政绩,百姓称他们为赵、岳。淮安知府南昌人彭远遭受诬陷应当罢免,民围住中官的船,请求替他们上奏皇上,宣帝下令又让他留任。
正统六年被破格提拔为广东布政司。荆州知府大庾人刘永父亲去世,本该去职居丧,军民一万八千多人向朝廷请求挽留他,英宗下令他留任。巩昌知府鄞县人戴浩擅自发放边防储备三百七十石赈济饥民,遭到弹劾而去请罪,景帝原谅了他。
徽州知府孙遇任期届满应当升迁,百姓到朝廷请求挽留他,英宗下令提升他的官级留任原职。他先后在任十八年,提升到南布政使。只有袁旭在宁国被督学御史程富诬陷弹劾,被逮捕死在狱中。但宁国人爱惜他,设立祠庙祭祀他。?
原文:
赵豫,字定素,安肃人。燕王起兵下保定,豫以诸生督赋守城。永乐五年授泌阳主簿,未上,擢兵部主事,进员外郎。内艰起复。洪熙时进郎中。
宣德五年五月简廷臣九人为知府,豫得松江,奉敕往。时卫军恣横,豫执其尤者,杖而配之边,众遂贴然。一意拊循,与民休息。择良家子谨厚者为吏,训以礼法。均徭节费,减吏员十之五。巡抚周忱有所建置,必与豫议。及清军御史李立至,专务益军,勾及姻戚同姓。
稍辨,则酷刑榜掠。人情大扰,诉枉者至一千一百余人。盐司勾灶丁,亦累及他户,大为民害。豫皆上章极论之,咸获苏息。有诏灭苏、松官田重租,豫所辖华亭、上海二县,减去十之二三。
正统中,九载考绩。民五千余人列状乞留,巡按御史以闻,命增二秩还任。及十年春,大计群吏,始举卓异之典。豫与宁国知府袁旭皆预焉,赐宴及袭衣遣还。在职十五年,清静如一日。去郡,老稚攀辕,留一履以识遗爱,后配享周忱祠。
方豫始至,患民俗多讼。讼者至,辄好言谕之曰:“明日来。”众皆笑之,有“松江太守明日来”之谣。及讼者逾宿忿渐平,或被劝阻,多止不讼。豫皦皦著名绩,尤以恺悌称。
是时,列郡长吏以惠政著闻者:
湖州知府祥符赵登,秩满当迁。民诣阙乞留,增秩再任,自宣德至正统,先后在官十七年。登同里岳璿继之,亦有善政,民称为赵、岳。淮安知府南昌彭远被诬当罢,民拥中官舟,乞为奏请,宣帝命复留之。正统六年超擢广东布政司。荆州知府大庾刘永遭父丧,军民万八千余人乞留,英宗命夺情视事。
巩昌知府鄞县戴浩擅发边储三百七十石振饥,被劾请罪,景帝原之。徽州知府孙遇秩满当迁,民诣阙乞留,英宗令进秩视事。先后在官十八年,迁至河南布政使。惟袁旭在宁国为督学御史程富所诬劾,逮死狱中。而宁国人惜之,立祠祀焉。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扩展资料: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明史》列传之体例采用类传形式,除以类分传外,于诸臣传中亦因类分卷,而未尽以父子及孙等为传。其方法即因事而分。如卷一二二有《郭子兴传》、《韩林儿传》、《刘福通传》,虽亦为明建国前群雄之列,而与群雄同明太祖朱元璋之关系不同,归为一卷。
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明玉珍合为一卷,扩廓、陈友定、把匝剌瓦尔密合为一卷。诸臣中,如徐达、常遇春单为一卷,是功臣亦有别而分立。史臣为建文帝遗臣列传颇详,甚至有传闻之人,能列立传者尽量立传,也是史臣寄托遗民之情的一种方式。
《明史》诸列传中,亦多见以事附传之体例。如卷一八九《夏良胜传》,附同下诏狱者万潮、陈九川、张衍瑞、姜龙、徐鏊、姚继岩传,均连署进言谏止武宗南巡之人。卷二○六《马录传》附颜颐寿、聂贤、汤沐、刘琦、卢琼、沈汉、王科,均嘉靖中“李福达之狱”受牵之人。
如隆庆中御史庞尚鹏疏中称:“据李同之狱,福达罪益彰,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衣冠之祸,可谓惨烈。”此附传后史官评论中所引述,以为同事附传之由也。此类附传,于《明史》中不胜枚举。
清修《明史》的另一特色是,隐瞒明朝与清朝在辽东的战争史事。对于明朝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清朝修史时皆削其在辽之事迹。如王翱、李秉、赵辅、彭谊、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传,但其于建州有抚治或征讨之绩处,《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间有一二语涉及,则不指明为何部落,以何原因启衅,其史实真相,无从观看。
对于一些实在避不开的人物,清朝干脆让他们从历史记录中人间蒸发了。凡是明朝人中所长而必书之事在于建州者,则《明史》中削其人而不为立传。
如顾养谦、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动不可离辽东及建州之事,《明史》中遂无传。又如赞理征东军务登莱巡抚袁可立、东江总兵毛文龙和后金总兵刘爱塔所关明金辽海战事尤重,《明史》均不为立传。
《明史》列传中,《外国传》及《西域传》,反映了当时与境外国家及部落地区等的联系,保存了大量东南亚及中亚等地历史资料,是研究这些国家历史及中外关系史的较好参考资料。
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虽然它的篇幅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读者并不感到冗长而生厌。
列传 中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司马迁撰《史记》时首创,为以后历代纪传体史书所沿用。司马迁《史记》索隐:“列传者,谓列叙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张守节《史记》正义:”其人行迎可序列,故云列传。”
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迹(凡侯王而能世袭的,《史记》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则取消“世家”一类,统称为“列传”)。也有记载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历史的,前者如《明史》中的《四川土司列传》,后者如《明史》的《外国·日本列传》。
简而言之,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是记载历史上重要人物的一种题材。
“列传”是历代有影响的人物的传记,少数列传则是外国史和少数民族史。
《明史·刑法志》仅三卷。明初太祖极重刑律,后因循日久,虽视为具文,而明代刑律仍有其特点。《刑法志》三卷,每卷无题类之别,但首卷即述有明一代之律文。
第二卷再述法司及刑法执行情况。此卷内容本易与《职官志》诸法司重复,而史官姜宸英撰写得体。《刑法志》第三卷最有特点,开首便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
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此卷记厂卫之事较详,史论甚佳。厂卫为明代刑法中之大事,洪武中行锦衣卫镇抚司狱,末年废罢,至永乐中复置,且立东厂。立东厂事实录中避而不述,是有所隐晦遮掩,《刑法志》颇予详述,此举甚当,亦补《职官志》之所难述。
《艺文志》四卷,出目录学名家黄虞稷之笔。黄虞稷撰有《千顷堂书目》,于目录之学甚为博知。《艺文志序》另出倪灿之手,文中申明本志体例,仅录有明一代名家著述,此与前史不同。“前史兼录古今载籍,以为皆其时柱下之所有也。
明万历中,修撰焦竑修国史,辑《经籍志》,号称详博。然延阁广内之藏,竑亦无从遍览,则前代陈编,何凭记录,区区掇拾遗闻,冀以上承《隋志》,而赝书错列,徒滋讹舛。故今第就二百七十年各家著述,稍为厘次,勒成一志。凡卷数莫考、疑信未定者,宁阙而不详云。”
自《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之修,搜罗历代图书,考其存亡,为目录学整理之大功业。《明史·艺文志》不采用此种修纂方法,专取有明一代之书,似简而实详,确是颇有用心者。然智者百虑,不免一失,如其著录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乃宋人之作,以其体例而论,必为误录之书。
《艺文志》四卷,依经、史、子、集排述。一曰经,共十类:《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诸经》、《四书》、《小学》。二曰史,共十类:正史、杂史、史钞、故事、职官、仪注、刑法、传记、地理、谱牒。三曰子,共十二类:儒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兵书、天文、历数、五行、艺术、类书、道家、释家。
四曰集,共三类:别集、总集、文史。其经部收书目九百零五部,史部一千三百十六部,子部九百七十部,集部一千三百九十八部,共计收书四千五百八十九部。虽然并未能将有明一代图书尽收其中,仍不失为一大功绩,而为了解明代目录书籍之不可少者。
关于明代历史的书籍主要有哪些
1、《明实录》是明代史料的最重要的源头,台湾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据抄本校勘,共计正文133册,校勘记29册,附录21册,共183册,经过校勘之后的这套书依然是影印本的,没有标点。市面上也买不到的。线装书局出了一套《抄本明实录》,定价过万元。
2、《明史》,二十四史之一,有中华书局点校本,清朝编撰的官方明代正史,共28册。常见,也容易阅读。
3、《国榷》,有中华书局断句本,六册,私修的纪传体明史,未曾刊刻,也未曾被清廷删改,故保留了不少满洲人早期与明朝关系的史料;
4、《明史纪事本末》,纪事本末体明史,成书在《明史》之前,有中华书局的点校本,史料价值较高,也因册数少(4册),最便阅读。
5、《明通鉴》,编年体正史,有考异。岳麓书社的点校简体字本,册数仅3册,便于阅读。上海古籍出版的一册本为影印本。
6、《明会典》,官修之政书,若需研究明代的典章制度,此书为必读。但建国后未有整理本面世。
7、《南疆逸史》、《小腆纪年附考》、《小腆纪传》则为南明史料中最为详备者,中华书局版本因出版较早,又无重印,故不易得。
8、《国朝典汇》为崇祯年间编订,明代人研究本朝历史(太祖直至穆宗)的著作,在清代为禁书,有较多的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资料。目前,市面上有书目文献出版社的影印本出售。
9、《_州史料》前、后集,私家修撰之史书,是《明史》的史料来源之一。
《明史》有哪些不足?
《明史》体例多有不同于前代正史或其他史书者。建文、景泰两朝均列为本纪,不同于《明实录》的附录形式;《历志》中的图表,简便易明,为过去所未有;《艺文志》只记述明代著述,不同于前代正史中的《艺文志》;在表的部分,较前代诸史增加了《七卿表》;另专门立有《阉党》、《流贼》、《土司》等列传,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为了解明代宦官、明末农民起义和明代民族关系,提供了比较集中、系统的材料。但,《明史》的记事有些过于简略,如所记社会经济和南明史事,多有缺漏或不足;有关建州先世及其与明朝的关系,因碍于清朝文网密布,记载零星,语焉不详,且多失实之处;立传的人物也不够完备,且多回护之处。明史有哪些目录?
《明史》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另有目录四卷。该书取材于《明实录》《大明会典》、档册、邸报,以及文集、奏议、稗史、方志、传记等有关著述和材料,由于有著名史家万斯同等的整理和考订,该书体例严谨,叙事清晰,编排得当,文字简明,引述的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史》体例多有不同于前代正史或其他史书者。建文、景泰两朝均列为本纪,不同于《明实录》的附录形式;《历志》中的图表,简便易明,为过去所未有;《艺文志》只记述明代著述,不同于前代正史中的《艺文志》。
明清史有哪些好的书有作者出版社
谈迁:《国榷》中华书局,1958
《崇祯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明实录
周文郁:《边事小纪》
《崇祯长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1990
《清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中华书局,1985
黄宗羲:《弘光实录钞》
林时对:《荷牐丛谈》,四明丛书本
文秉:《烈皇小识》,明季稗史汇编本
王世德:《崇祯遗录》
夏允彝:《幸存录》,上海涵芬楼藏钞本
钱谦益:《初学集》,四部丛刊本
张岱:《石匮书后集·袁崇焕传》
张廷玉:《明史》
李霨:《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肃公墓志铭》,收录于钱仪吉《碑传集》,中华书局,1993
黄宗羲:《大学士机山钱公神道碑铭》,《南雷文约》卷一
赵尔巽:《清史稿》
张玉兴:《范文程归清考辩》,载于《清史论丛》(第二辑),中华书局,1980
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中华书局,1993
全祖望:《汰存录跋》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附于《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
计六奇:《明季北略》,中华书局,1984
蒋良骐:《东华录》,中华书局,1980
夏变:《明通鉴》,岳麓书社
王先谦:《东华录》
朱彝尊:《曝书亭集》,四库全书本
赵翼:《廿二史札记》,清广雅书局本
朱逢甲:《间书》,《中和杂志》本
李岳瑞:《悔逸斋笔乘》,满清野史五编本
程本直:《矶声纪》,收录于无名氏撰《袁督师事迹》,丛书集成本
叶廷琯:《鸥陂渔话》
.李逊之:《三朝野纪》,上海古籍出版社
余大成:《剖肝录》,收录于无名氏撰《袁督师事迹》,丛书集成本
吴国华:《东江客问》,附于《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玉堂荟记》,借月山房汇钞本
孙承泽:《畿辅人物略》,清初刻本
《大明会典》,上海古籍出版社
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
尹韵公:《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重庆出版社,1990
于慎行:《谷山笔尘》,中华书局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明实录
《明清史料甲编》,第8本,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
《清实录》第一册,《太祖高皇帝实录》,中华书局,1985
好了,今天关于“明史附传有哪些”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明史附传有哪些”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